新股认购,中国移动A股发行价为5758元?
中国移动昨天发行的8.46亿股A股已经申购了,发行价为57.58元,发行市盈率为12.02倍,圈钱金额为560亿元,是十年来A股市场最大的一次IP0融资。回拨后网上中签辛为0.12411863%(含超额配售部分),有效申购倍数为805.68倍(含超额配售部分丿。
从承销商刚公布的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来看,战略配售数量为422,013,000股,约占绿鞋行使前本次发行总量的49.90%,约占绿鞋全额行驶后本以发行总量的43.39%,有837.000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126,855,000股,约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00%。最终网上定价初始发行253,710,000股。本次网上有效申购户数为14,747,093户,配号总数为351,302,617个。
从中移动今年业绩来看,营收为8525亿元左右,同比增幅为10~11%,净利润为1150左右,同比增幅为6~8%,问题来了,对应港股的最新价
来看,在同权同利的情况下A股的发行价还是偏高,那是不是意味着待中国移动上市时要破发呢?毕竟8月底上市已破发的中国电信让人记忆犹深。4.53的A股发行价,今天价格
同样在香港上市中国电信H股价格
不过中国移动与中国电信发行的A股数量相比,数量上只占中国电信的近五分之一,若中国移动上市后A/H差肯定比中国电信2.06/1要小的多,估计怎么也会有1.5/1,这样看来,下周就会上市移动A股上市不会破发,另外在承销商绿鞋机制作用,可以让中国移动至少会在春节前不用担心会破发,至于春节后会不会破发?这种可能性也很小,因为科创板的无臝利股票才上市三天发行价557.8元/股的688032都没破发,
那么作为国家脊梁骨股的中国移动也就不会破发。毕竟在有各大承销商保驾护航,只要中国移动能兑现招股书中的承诺,价格会在66~76之间徘徊。
认购新股出现委托数量申购数量是什么意思?
申购数量,是告诉你可以申购的最大数量是多少。
委托数量,是你想要下单申购的数量。一般来说,就是按最大申购数量去填,否则就会浪费额度。线下怎么申购新股?
网下新股发行的具体流程如下:
(1)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主承销商公布招股意向书及初步询价公告。
(2)初步询价开始前一个交易日10:00前,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录入初步询价参数,并确认网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参与资格。
(3)初步询价期间,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对象报价。同一个网下投资者只能有一个报价,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报价。
(4)T-3日,初步询价截至。
(5)T-2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定发行价格(或发行价格区间).
(6)T-1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刊登网下发行公告;主承销商剔除不得参与申购的初步询价报价,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并于15:00前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确认。
(7)T日,网下投资者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8)T+1日,主承销商上传初步配售结果。网下投资者查询网下获配应缴款情况。原T+1日会计师事务所申购资金验资环节取消。
(9)T+2日,主承销商公告初步配售结果,网下投资者据此在当日16:00前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10)T+3日14:00前,主承销商将最终确定配售结果上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11)T+4日,主承销商将认购资金划入发行人账户。
(12)网下发行完成后,主承销商应向市场公告网下配售结果
T+2日16:00前,获配的网下投资者须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如投资者未在规定时间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或未从备案的银行账户划付资金,其相应的获配股份视为无效认购,不登记至网下投资者证券账户,并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或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披露的其他方式处理。
如何进行新股认购?
新股申购要在有额度的账户申购,操作有以下方式:
(1)通过广发证券任一自助委托方式均可使用股票买入操作新股申股,选择“买入”菜单,根据提示输入申购代码、申购价格、申购数量等。
(2)WEB交易系统、金融终端、至诚版:股票-新股申购-新股申购或批量新股申购(3)手机易淘金:可通过交易-股票-新股申购-一键申购(需有网上委托权限才可操作)
(4)至易版:新股-勾选申购的新股,点击申购;注:
1、广发证券WEB交易系统、金融终端、至诚版还提供一键申购功能。
2、请您在T+1日查看是否有配号,有配号则说明操作成功;另,在T+2日查看是否中签,如中签,需在当日16点前保证账户有足额资金缴款。
3、新股申购一经申报,不能撤单。
4、同只新股多笔申购,仅第一笔申购有效。
何为股东的新股优先认购权?
优先认购权指公司发行新股或可转换债时老股东可以按原先持有的股份数量的一定比例优先于他人进行认购的权利。
设立优先认购权的目的是在公司有扩大总股本的融资行为时保障现有股东的持股比例和权益不被摊薄。股东购买新股票的定价往往低于新股的市价,因而优先认股权本身亦具有市场价值。股东可以自己行使该权利,也可以通过转让权利证书而将新股优先认购权转让给他人行使,也就是说,在优先认购权生效之前卖出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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