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慈善基金会,需要什么条件?
1.什么样的组织或个人可以申请成立基金会?
根据国家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既可以是基金会的捐赠人,也可是一心向善的公民或组织。具体来说,申请成立基金会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成立的基金会必须以特定的公益目的为目标。
2.基金会必须具有法定注册资本金,并且必须是到位货币资金。
3.基金会必须制定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并配备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基金会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地址。
5.基金会必须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成立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分别需要什么条件?
我国将基金会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两种类型。两者的设立条件有所不同:
1.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得低于800万元人民币。
2.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得低于400万元人民币。
3.申请成立基金会需要哪些步骤?
申请成立基金会一般需要经过以下步骤:
1.提交可行性报告。
2.核准基金会名称。
3.办理基金会设立登记。
4.等待民政局审核。
5.审核通过,领取办证。
4.成立基金会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成立基金会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基金会的宗旨必须明确,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2.基金会的名称必须规范,不得有损公共利益或社会秩序。
3.基金会的章程必须经过公证,且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4.基金会的组织机构必须合理,由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长组成。
5.基金会的专职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
6.基金会的财产必须用于符合其宗旨的公益活动。
7.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财务管理制度。
8.基金会的业务活动必须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
5.成立基金会需要注意什么法律法规?
在成立基金会时,需要对以下法律法规有所了解:
1.《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会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非营利组织登记管理条例》
以上法规规定了基金会的设立、运营、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要求。基金会在成立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基金会的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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