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最新消息,关于康得新造假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
应该是康得新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有问题,这是康得新公司的会计责任,而不是瑞华的审计责任。
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责任,《会计法》规定: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是被审计单位会计责任。单位负责人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单位依法行使职权,应当对本单位的会计行为负责,成为承担会计责任的主体,这一责任不应由注册会计师承担,也不应转嫁给注册会计师。也就是说,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一个单位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误、舞弊或违法行为,单位负责人首先要承担会计责任。
两者之间的联系主要表现为:
1.工作目标的一致性。
不论被审计单位,还是审计单位的工作都是经济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工作中,都是以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为依据,向有关利益方面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维护利益各方合法权益。所以,工作目标是一致的。
2.客观基础的同一性。
不论被审计单位还是审计单位,都是根据同一个企业已经实现了的经济活动履行各自的职能。就是说,两者反映和监督的都是同一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所以,它们的客观基础是一致的。
审计责任是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所应负的责任,包括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法律责任和审计职业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出现工作失误或欺诈时,在法律上应承担的责任;职业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承办审计业务时应履行的义务和职责。法律责任和职业责任是审计责任的两个方面,两者是互相补充、紧密相连的,法律责任一般建立在职业责任基础上,即注册会计师首先应当违反了职责,并给相关利益人造成了经济损失,才有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能。
注册会计师承担审计责任必须符合以下法律构成要件,
第一,适格的行为主体,即承担审计责任的主体,必须是参与审计活动的注册会计师或有关组织和个人,凡参与审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均可构成审计责
审计责任任的主体,具体包括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及受聘参与审计活动的专家与助理人员等。
注册会计师对自身的审计行为及其结果负责,承担的是审计责任;一般而言,负责审计活动的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应对其审计行为和结果负责,即审计过程应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否则,应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和职业责任);在审计报告中签名的注册会计师应对审计活动的结果负责,并对外承担全部或主要的审计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报告中加盖公章,需以法人身份对注册会计师审计活动的行为及其结果负直接责任;同时,在审计报告中加盖事务所公章是主任会计师的职权行为或者授权行为,并且主任会计师承担三级复核中的最后一级复核,因此应对事务所的全部审计活动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另外,主任会计师对其签名的审计报告结论负直接责任;受聘参与审计活动的专家及助理人员应就其相应的工作承担责任。
第二,行为主体存在过错,即行为主体的存在过错或舞弊行为;
第三,行为违法,即行为主体的过错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业务约定的规定;
第四,有损害事实,即对他方当事人已经造成了财产损失;
第五,因果关系,即行为主体的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这是确定对某一特定损害是否应由行为主体承担法律责任的关键要件。
权责界定
(1)领导和管理审计工作小组。担任审计工作小组组长或主审,根据审计项目的需要,合理安排和调整小组人员的工作并进行督导和检查,对因审计工作小组的不良表现而形成的审计风险承担责任; (2)负责编制项目的具体实施计划。在被审计事项发生不可预见情境时,非重大审计事项及重要影响,得有权依据审计目标调整实施计划;
(3)负责和指导审计实施前的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依据调查报告编制审计方案并组织实施;
(4)有权依据审计项目的技术程度聘请或咨询专门机构和熟练掌握一定技术领域知识的人员;
(5)负责审计证据的核查,保证审计证据的取得适当及合法,审计证据本身不存在瑕疵;
(6)负责审计工作底稿的审核,并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公正性、真实性承担责任;
(7)组织审计组对审计报告的讨论及负责审计报告的定稿,以其应有的注意力及勤勉谨慎保证所出具的审计组工作报告不存在事实和法律上的瑕疵,以其应有的专业判断能力保证审计报告具有建设性;
(8)对申请复议的审计决定,非本案的审计员和利害关系人,得主持审计听证会;
(9)得以组成审计委员会,就重大的审计事项进行审议和评核;
(10)依据其应有的职业判断能力有权对审计项目的立项适时提出建议;
(11)根据审计项目的实际,有权自主决定审计工作小组应采取的工作方式和技术方法的运用,并对此形成的法律后果负主要责任;
(12)对所实施的审计项目的最终处理意见,依据审计项目的范围及影响程度,非重大事项及影响,得以做出处理处罚决定。
2.助理审计员的权责界定
助理审计员在审计工作小组中辅佐审计员开展审计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制度履行职责。
形成原因
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的形成原因涉及诸多方面,但其主要方面具体表现如下:
1.会计目标的多元化,增加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
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国家税收征管等对会计信息的不同要求,使得会计处理不得不在这几种要求之间予以平衡,从而增加了对会计信息解释的可争议性。由于经济环境的变化,会计信息处理的复杂化以及不同阶层理解冲突的增加,必然导致审计风险。
2.市场运行机制不合理,影响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首先,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中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畸形,国有股东缺位,或者一股独大的现象比较普遍,“内部人控制”现象非常严重。加之由被审计者委托审计,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无疑会受到被审计者的影响,在激励的市场竞争中迁就、默许被审计者造假,几乎成为一种“理性选择”。其次,不具备条件的国企转化上市及地方政府的不当干预,同样会加大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
3.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信息的经济后果性增加了审计责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信息的决策作用变得非常重要,一项小小的错误会计信息,可能会导致整个社会资金几万、几十万,甚至几个亿的错误流向。正是由于会计信息的经济后果性日益突出,一产生不应出现的经济后果性,或者鉴定会计信息与使用会计信息的双方对这种经济后果性产生不同看法时,必将带来法律上的冲突。因此,会计信息经济后果性的增大,也会引起相关的审计责任问题。
4.公众期望过高,是注册会计师遭遇审计诉讼的主要原因。
社会公众对独立审计作用的理解与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为结果及业界自身对审计业绩看法之间存在着差异,即审计期望差异。由于受审计技术和成本的限制,加之现代审计是建立在对内部控制评价基础上的制度基础审计,注册会计师不能指望通过审计查出企业所有的错误和舞弊。但社会公众往往将审计意见视同对会计报表的担保或保证。一旦发现自己因受不准确的会计信息误导而利益受损时,往往就把注册会计师推上被告席。
5.会计师事务所体制建设不完善,是注册会计师被追究审计责任的“致命因素”。
(1)会计师事务所采用有限责任制的体制,导致了审计责任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几十万元的注册资金承担的却是涉及几个亿、数十亿数额的业务。在这种情况下,事务所的败德成本很低,潜在收益却很高。因此,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一方面想方设法“压缩”审计成本,无视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的建设;另一方面为了争取客户,往往不惜降低审计质量,甚至与被审计单位串通作弊,出具虚假报告。有限责任制成了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逃避民事赔偿责任的“防火墙”。
(2)注册会计师不重视自身素质的提高,没有及时拓展专业知识,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难以适应业务的发展需要。另外,注册会计师缺泛应有的职业谨慎和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不强,审计程序应付了事,甚至利用内幕消息谋取私利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这些源于行业内部的原因,成为注册会计师被追究审计责任的“致命因素 ”。
6.注册会计师相关法律条文的矛盾性,导致了审计责任的复杂化。
为了明确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国家先后出台的《刑法》、《注册会计师法》、《证券法》、《公司法》中,都涉及了与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有关的规定。这一系列规定对维护市场运行秩序起着重要作用。但由于外部环境的改变,立法顺序的先后不同,使得这些现行法律中,涉及注册会计师审计法律责任的条文存在不少矛盾之处。如专向性立法,它不象刑法那样以犯罪的侵犯客体为线条进行分类规定,会导致追究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时尺度不一致, 不平衡;强调实体法,轻视程序法带来了会计师事务所赔偿程序问题的矛盾;其他一些司法文件的解释所带来的会计师事务所赔偿金问题等等。这些现象导致了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复杂化。
7.无差别的审计报告制度,是审计风险呈扩大化趋势的主要原因。
无差别的审计报告制度,是指审计报告的行文格式与内容不区分审计目的(或者使用目的)的不同要求,千篇一律地使用统一的报告模式,并且在审计报告中不注明报告的使用目的的一项审计制度。这给委托者将审计报告用于非审计目的的用途提供了方便,也给注册会计师增加了额外的风险。
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必须明确审计目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对审计目的也有明确的约定,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目的计划并实施审计工作,审计目的不同,实施审计程序的侧重点也不同。审计报告用于约定的使用目的时是客观、适当的,但如果用于非约定的目的时,就不一定显得客观和适当,这种风险的存在是显而易见的。
会计事务所受上市公司聘请又给上市公司审计这种明显不合理的事为什么存在且没人质疑?
谢邀!
这是个有意思的问题!
1、为什么存在?(1)历史形成的审计监督,对现代的上市公司体制,老革命遇到新问题
审计拥有悠久的历史,但是上市公司的历史却相对年轻,因此,在利益复杂化之后,审计的独立性受到挑战,正在推动变革,但是有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
(2)审计是一个三方关系,即委托人、第三方审计机构、被审计单位,上市公司对这种三方关系,通过利益捆绑进行了异化
这种三方关系,是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结果。
一般情况下,审计的委托人为公司的所有者,而对被审计单位进行的审计其实是也就是对公司经营者的审计,也就是经理人团队的审计。
具体到上市公司而言,这种三方关系被异化了:
一方面,作为审计委托人的所有者其实既包含持有大部分股份的资本投入方,也包括广大公众持股者——股民,而他们对于公司的话语权、利益是不对等的,信息也是不对称的;
另一方面,由于上市公司相对于股民、经营者和资本方的利益权重不同,经营方和经营者在针对上市公司公众股东的问题上是捆绑的,等于三方关系变成了一个近似的双方关系,股民作为所有者的作用和地位被人为的忽略了。
这有赖于未来的制度创新去解决和规范。
(3)审计中的经济利益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业务的存在本身需要经济支撑,而这个来源主要是审计业务,因此审计的尴尬就成了:有人花钱请审计师来监督自己,目的在于应对公众对上市公司的监督需求,从这个角度,审计有点粉饰太平的意思。
审计独立性的维持,需要审计机构摆脱对委托人及被审计单位的经济依赖,问题仍然在于制度创新。
2、当然是有人质疑的,不然也不会有变革的推动从美国安然的崩塌导致世界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安信达的解体,到康得新、康美的所谓会计差错,公众对审计责任和独立性的质疑从来就没有停止过,所以,相关研究一直在探索更为科学的监督机制:
(1)财务报表保险制度
这项制度的核心在于试图改变审计的委托关系,由被审计单位为其财务报表购买保险,由保险公司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来进行上市公司的审计,保险费用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资信状况来确定,如果发生财务造假,保险公司将赔付公众相关的经济损失,目前推动的核心在于如何保持上市公司甚至整个资本市场的稳定。
(2)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化经营
根据统计资料显示,规模越大的会计师事务所,其独立性相对越高,因此推动会计师事务所的合并、并购,提升他们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将会在一定程度上保持和提升审计机构作为第三方的独立性,获得一定程度的监督作用。
(3)内部人监督举报机制
上市公司内部人员对财务造假的举报,应该给予能够维持其一生优渥生活的奖励,以保证在社会逆淘汰机制下,举报人的安全无忧、经济无忧。
说到底,不是没有人意识到问题的存在,而是问题的解决涉及到的复杂利益架构,牵涉方方面面的平衡,不是一蹴而就的。如果一刀切,有可能是这个资本市场的崩塌,如果双轨制,作为资本市场的公平性何在,如果听之任之,资本市场终将走向末路。
康美药业回应299亿现金蒸发问题?
4月30日,康美药业董事长马兴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财务差错和财务造假是两件事。
即便是在300亿现金突然间消失的情况下,这位董事长还是这么的淡定,佩服啊,哪来的底气?
或许,底气来自于过去的“行贿经验”。
马兴田
2000年至今,马兴田仅被公开审理参与的行贿案就高达五次。
难道是马兴田觉得这次重大事故还是“小意思”,花点钱就能摆平,所以才这么淡定?
康美这回惹大事了,除了康美和马兴田外,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估计也要玩完。
其实康美被质疑已经很久了,这次终于爆了。
康美的问题比较突出,在几年前就有了,虽然顶着白马的名头但是却是一匹伪白马。
康美的货币资金一直都很高,2016年是273亿,2017年原本是300多亿,这不现在给调整了,加到存货里面了,现在存货栏已经没法看了,300多亿的存货,你卖的又不是茅台,难道中药没有保质期吗?光存货计提损失就能把你这些利润给吞没吧?
除了现金栏被质疑外,还有就是现金流也被质疑。
2016年净利润26亿,经营现金流净额16亿,差额10个亿。
2017年净利润38亿多,现金栏是负的48亿,2018年净额是负的31亿。
这种现金流和净利润连续差很多的,通常都有问题,说明这利润存在很大水分,一定要警惕暴雷。
这次康美要开启连续暴跌之旅了,从1200多亿,我估计200亿都打不住,如果是财务造假最终还会退市。
预言下:最终,又一个千亿白马退市,乐视之后又一个……
我找到了一只大牛股?
感谢邀请
从掌控风险的角度出发,一定是逐步建仓。
股市无常,大牛股也会有熊路。题主的问题是我找到一只大牛股,这只股票有多牛?是100%会牛,还是大概率会牛?肯定不会是100%牛,股市中那有100%?如果真的有确定性的结果,我们一次性买入之后,以股市的资金容量,一辈子的财富就挣回来。
股市中不存在永远的大牛股,没有只涨不跌的行情。美股第一牛的股票苹果,经历多年上涨之后,去年也是出现深度的下跌回调行情。发现大牛股,也要做好它不好好“走路”的准备。
苹果公司的股价从230美元最低跌到150美元
大牛股买入重趋势不重价格。逐步建仓有两个层面,第一是股价触底之前采取左侧交易的逻辑,逐步的买入股票。也就是越跌越买,在亏损情况下补仓。第二是股价已经触底反弹,采取右侧交易的逻辑,股价在上涨过程中买入,越涨越买,持仓股票出现浮盈的情况下加仓。
按照计划合理的使用仓位。在什么价格,采取何种仓位买入;买入之后股价上涨该如何处理,股价下行该如何应对。第一次进场用什么仓位?补仓用什么仓位?行情启动之后用什么仓位?甚至买入大牛股已经盈利了该如何应对?在股市中总要获利平仓,落袋为安的。出场甚至不如此更重要。
总结:能够在股市中发现大牛股当然很好,但股市中大牛股少见,能够抓住大牛股就更难。笔者的观点是牛股可遇不可求。股票交易细水长流,抓不住大牛股,多抓小牛股,也能有所作为。
外汇期货股票全职交易员,资管团队创始人。欢迎留言交流。
现在的蓝筹白马股还值得我们关注吗?
首先明确一下概念。
蓝筹股(Blue Chips)指长期稳定增长的、大型的、传统工业股及金融股。“蓝筹”一词源于西方赌场,在西方赌场中,有三种颜色的筹码、其中蓝色筹码最为值钱。证券市场上通常将那些经营业绩较好,具有稳定且较高的现金股利支付的公司股票称为“蓝筹股”。成为蓝筹股不是一蹴而就的,市场上原本有众多企业,竞争激烈,要在其中生存下来并成长为行业支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蓝筹股明显就是历经竞争,在众多企业中顽强崛起并占据支配地位的公司股票。简单说它在市场中证明了自己,就如同股市中的牛散一样,不管市场如何变化,它都是能力出众的代表,非一般散户(公司)可比。
大多数投资者也会更认可蓝筹股,对于蓝筹股而言,回调就是买入的良机。(除非整个市场发生颠覆性的变化。比如手机行业的变革,苹果革了诺基亚的命。)
白马股,是指长期绩优、回报率高并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股票。因其有关的信息已经公开,业绩较为明朗,同时又兼有业绩优良、高成长、低风险的特点,因而具备较高的投资价值,往往为投资者所看好。和蓝筹股一样,白马股也有较好的业绩,甚至在增速上白马股要比蓝筹股更快,不同的是白马股还没成长为行业支柱或者龙头。实际地,白马股具有成为蓝筹股的潜力,潜力兑现就是蓝筹,无法兑现就泯然众人。想要博得高收益投资白马股是较好的选择,但同时也面临比蓝筹更多的风险。比如曾经的白马股康得新。
风险与收益永远成正比。
如果对你有所启发,点赞关注支持一下哈,每日对市场热点进行解读。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