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费用率,还有综合税负率分别怎么算?
税负率很好计算,但是,我觉得正常的税负率水平在什么范围内以及如何防范税负率低带来的风险,这才是企业需要关注的!
整天听人说税负率,税负率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其实,所谓的税负率,就是指企业在某个时期内的税收负担的大小,一般用税收占收入的比重来进行衡量,比如:你有100块钱的收入,需要交税10块,那税负率就是10%,这只是简单的算法,实际上,各个税种的税负率计算又各有不同:
1、增值税税负率增值税税负率=实际交纳增值税税额÷不含税的实际销售收入×100%
比如:当期不含增值税的应税收入1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3%,购进材料80万元,增值税税率也是13%,不考虑其他因素。
当期应交增值税=100×13%-80×13%=2.6万元,增值税税负率=2.6/100×100%=2.6%;
2、企业所得税税负率所得税税负率=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销售额(应税销售收入)×100%
比如:当然应税销售收入100万元,各项可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为8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
当期应交企业所得税=(100-80)×25%=5万元,企业所得税税负率=5/100×100%=5%;
3、综合税负率在实务中,虽然增值税和所得税是目前最大的税种,但是其他税种也不可小视,比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等,所谓综合税负率,就是要交的税合计占应税收入的比例。
比如:取得100万元的收入,要交的各种税收合计20万元,那综合税负率就是20/100×100%=20%。
既然知道了税负率的算法,企业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计算出自己的税负率。
那可能有人要问了,税负率的算法虽说不是太难,但是我有必要去计算它吗?计算税负率是不是多此一举?答案是:非常有必要计算税负率。实务中,税务机关为了加强对纳税人的管理力度,采取了税务预警措施。税务机关设置了多项指标,通过对纳税人的大数据分析,若指标出现明显低于行业水平的,会引起税务机关的注意,面对税务机关的询问若无法说明合理理由的,将会面临税务机关的检查/稽查,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咱们计算的税负率就是其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指标,那税负率是多少才算正常呢?各个行业有所不同,我搜集了网上的资料,行业税负率如下所示,仅供参考
1、增值税平均税负率
2、企业所得税平均税负率
那如果我公司的税负率低于上述平均水平,被税务询问或者约谈了,该怎么办?
一、所谓的行业税负率只是个参考指标首先,纳税人对这一点必须要清楚,别一提到税负率低就如临大敌、不知所措,既然是平均税负率,那肯定有高有低,所以没什么可怕的。
二、企业有没有必要去迎合税负率如果企业的税负率低于行业水平,有可能会接到通知,要求作出合理解释,在这种情况下,有的企业为了应付过关,往往会多交点税以求拉高税负率。
我认为完全没有必要,因为,现在的税负率虽然低,但是却是我公司的真实情况反映,我总不能为了让数据好看点,而多缴税吧;另外,多交了税款,很可能带来其他方面的预警
比如:企业为了满足税负率要求,材料进项发票不认证,会有以下情况产生:
1、如果企业库存材料不入账,进项发票不认证,后期择时入账认证抵扣。
这种做法,不仅仅造成企业账实不符,还会增加无谓的工作量;
2、如果企业库存材料不含税入账,进项发票不认证,计入“待认证进项税额”,后期择时认证抵扣。
这种做法,一方面容易造成后期进项发票忘记认证以至超期;一方面也可能造成企业在后期认证时,存货扣税比指标出现异常。
所以,企业只要是真实情况反映,没必要提在意税负率,更不需要去刻意迎合。
三、税负率预警来了,企业该怎么办?很好办,首先查找原因,有问题解决问题,比如该交的税没缴足,那就尽快缴足;如果经过仔细检查,未发现问题,那就如实回复,预警解除。
综上所述,税负率不可怕,只要企业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就“神马都是浮云”,管它呢!有谁知道制造费用的分配率是怎样算出来的?
制造费用总额÷总工时=分配率制造费用的分配标准一般有:
(1)直接人工工时,各受益对象所耗的生产工人工时数,可以是实际工时,也可以是定时。
(2)直接人工成本,各受益对象所发生的直接人工成本数。
(3)机器工时,各受益对象所消耗的机器工时数,可以是实际工时,也可以是定额工时。
(4)直接材料成本或数量,各受益对象所耗用的直接材料成本或数量。
(5)直接成本,各受益对象所耗用的直接材料成本和直接人工成本之和。
(6)标准产量,将各产品实际产量换算成标准产量,以各产品的标准产量数作为分配标准。
一般企业可根据各生产单位制造费用的特性及生产实际情况选定分配标准后计算分配率,就可进行具体的分配。由于企业的不同的,制造费用的分配率的计算方法也不同,需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
仓储费用如何计算?
仓储费用如何计算?仓库是在外面租的,仓储费用按当月进库的托盘数 为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进库托数小于等于150托,仓储费等于70*1.5*托盘数 8 c2 v“ M. X+ a) V 进库托数大于150托,小于等于 250 托,仓储费等于 70*1.45*托盘数 进库托数大于 250 托,小于等于 350 托,仓储费等于 70*1.4*托盘数。 其中 70 为每托单价,1.5、1.45、1.4 为产品系数。 平均储存量分摊法,其计算公式为:某类销售物应摊仓储费用=某类物资平均储存数量×仓储费用分摊率 某类物资平均储存数量=1/2× (月初某类物资储存数量+月末某类物资储 存数量) 仓储费用分摊率=(仓储费用额/各类物资平均储存量之和)×100% 平均储存额分摊法,其计算公式为:某类物资应摊仓储费=某类物资平均储存额×仓储费用分摊率 某类物资平均储存额=1/2(月初某类物资储存额+月末某类物资储存额) 仓储费用分摊率=(仓储费用额/各类物资平均储存额之和)×100% 综合分摊法,其计算公式为:某类销售物资应摊仓储费=某类物资储存数×仓储费用分摊率 某类物资储存数=(本期购进数/2)+期初结存数 仓储费用分摊率=(仓储费用额/各类物资储存数之和)×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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